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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遭他人虚构夫妻关系冒名代理出庭 重庆南岸法院调解书引司法程序争议

来源:未知 编辑:浪迹天涯 时间:2026-09-12
导读: 近日,记者接到重庆市民王红求助来电,反映其 2014 年被男子吕少飞虚构夫妻身份、诱骗签署空白文书后私自补填制作授权委托手续,在本人未到庭、不知情、未真实有效授权的情况下,被卷入巨额债务纠纷。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徐力行未严格审核诉讼代理

        近日,记者接到重庆市民王红求助来电,反映其 2014 年被男子吕少飞虚构夫妻身份、诱骗签署空白文书后私自补填制作授权委托手续,在本人未到庭、不知情、未真实有效授权的情况下,被卷入巨额债务纠纷。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徐力行未严格审核诉讼代理资质、未核查关键证据,仓促出具民事调解书,将两百余万元债务责任判令由王红承担,而同案责任人吕少飞及其公司却迅速被解除财产冻结,后续仅对王红强制执行。当事人多年逐级实名举报维权,案件程序违法、法官履职渎职、疑似枉法裁判及虚假诉讼等问题始终未得到查实纠正,合法权益长期遭受侵害。

        据当事人王红介绍,其为重庆市北碚区居民,1984 年 6 月出生。2014 年,王红与吕少飞相识后,吕少飞以帮忙协调解决债务事宜为由,哄骗、诱骗王红签署空白纸质文书,并未告知文书实际用途和法律后果。后续吕少飞通过现场递交、邮寄材料等方式,自行在空白文书上补填内容,炮制出虚假担保材料、虚假委托手续,将王红强行牵涉进其与重庆医药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批发分公司的债务纠纷,并列为案件被告。

        事实上,王红与吕少飞既非夫妻,也无任何亲属关系,但吕少飞刻意隐瞒真实关系,谎称二人系夫妻,在从未提交结婚证、无任何夫妻关系佐证材料的情况下,拿着诱骗得来的空白文书变造的虚假委托材料,在王红完全不知情、未到庭应诉、未出具合法授权的前提下,擅自以王红丈夫名义代理其参与庭审调解。

        2014 年 4 月 11 日,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作出 (2013)南法民初字第 2336 号民事调解书,直接认定王红承担该案2202700 元债务清偿责任。时隔仅十余天,2014 年 4 月 29 日,该院又下达民事裁定书,火速解除对吕少飞及重庆市宏逢医药有限公司合计262.4695 万元银行存款的冻结措施。冰火两重天的处置方式引发巨大争议:同案被告吕少飞债务强制措施被快速解除,无需承担追责压力,而毫无实际债务关联、被诱骗签空白文书、被冒名应诉的王红,却被法院单独列为强制执行对象,背负巨额债务压力,个人及家庭生活遭受重创。

        该案最大争议集中在审判程序严重缺失与司法履职失范。案件承办法官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徐力行,在案件审理及调解全过程中,法院及办案法官未依法履行审查义务:明知吕少飞主张与王红系夫妻代理,却从未要求、也未核验提交结婚证及夫妻关系、亲属佐证材料,也未对吕少飞提交的、来源存疑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性、合法性进行实质性审查,更未对案件关键证据组织质证。在明显存在事实疑点、代理资格存疑的情况下,办案人员未走访核实案情、未查清案件隐情,当日便仓促调解结案,草率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。

        王红事后多次向法院陈情申辩,提交相关证据证实自己是被吕少飞诱骗签署空白文书、事后被私自变造为委托手续,本人被冒名代理、不应承担案涉巨额债务。但南岸区法院及承办法官漠视当事人合理诉求,拒不采纳有效佐证材料,刻意偏袒吕少飞及案件原告,错误分配举证责任,压制王红依法享有的抗辩权、质证权和申诉权。面对案件程序存在的明显漏洞和事实错误,法院始终不启动自查自纠,也未向当事人出具任何书面答复,存在典型的不作为、慢作为、履职渎职问题。

 

        当事人同时质疑,吕少飞虚构身份、诱骗签空白文书变造虚假证据、虚假陈述,已构成虚假诉讼行为,案案件原告与吕少飞疑似相互配合隐瞒案情;而法院办案人员刻意回避核查、包庇虚假诉讼行为,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,违背客观事实与法律规定作出裁判,涉嫌民事枉法裁判。社会各界亦有理由怀疑,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人为特殊干预、利益输送等违规情形,严重破坏司法公正,损害司法公信力。

        梳理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判例可见,我国法律对民事诉讼代理资质、审判人员履职准则、虚假诉讼追责均有明确硬性要求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》规定,法官应当秉公办案、公正司法,不得徇私枉法、偏袒一方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五条明确,故意对案件重要情节作虚假证明、隐匿罪证、陷害他人,可依法追究伪证罪刑事责任;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,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,情节严重的,构成枉法裁判罪,将依法判处刑罚。

        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出台司法解释,发布多起典型案例,持续重拳整治虚假诉讼,明确将伪造证据、虚假陈述、诱骗他人签署空白文书变造诉讼材料、冒名代理应诉、捏造民事法律关系等行为纳入虚假诉讼惩治范围。检察机关可通过再审检察建议、跟进抗诉等监督方式,督促法院纠正错误裁判;多地已有法官因违规办案、枉法裁判被开除公职、判处刑罚,行贿干预司法、法院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插手案件也均被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,彰显了司法系统整治顽瘴痼疾的坚定态度。

        反观王红一案,诱骗签空白文书变造委托、冒充夫妻不提交结婚证代理、冒名应诉、虚假诉讼、程序违法、办案渎职等特征十分突出,却长期游离在纠错和追责之外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多年来王红坚持通过网上递交、线下邮寄等方式,先后向检察院、纪委监委、信访部门、法院系统,以及重庆市和中央各级主管部门、正规媒体实名举报。诉求明确:彻查案件全部事实,撤销错误民事调解书,纠正审判程序违法问题;依法追究吕少飞诱骗签字、变造材料、冒充夫妻无婚证代理、虚假诉讼、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;严肃追责南岸区法院及承办法官徐力行渎职、偏袒、枉法裁判的违纪违法乃至刑事责任;依法挽回自身经济损失,还原司法公正。但维权之路步履维艰,相关部门受理后未开展实质性核查处置,问题至今悬而未决。

        法律界人士指出,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,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必须严格审核当事人身份、诉讼代理人授权资质,对主张夫妻代理的必须核验结婚证等原始凭证,严把证据质证、事实核查关口,坚决杜绝诱骗签空白文书、冒名应诉、虚假诉讼滋生空间。对于办案法官履职不力、审查不严、徇私偏袒、枉法裁判等行为,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应当及时介入,依规依纪给予政务处分,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责。唯有严守司法程序底线,严查司法渎职与虚假诉讼,才能守护群众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权威与司法公信力。

        目前,重庆王红被诱骗签署空白文书遭冒名代理卷入巨额债务纠纷、基层法院审判程序违规、法官涉嫌渎职枉法一事,已引发法律行业及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。群众期盼上级法院、纪检监察、检察机关尽快介入挂牌督办,全面彻查案件细节,厘清各方责任,依法纠正错误法律文书,从严追究涉案人员相关责任,给当事人一个公正交代。后续媒体将持续跟踪关注事件处置进展,守望司法公平正义落地落实。 

责任编辑:浪迹天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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